关于GB 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换版的通知
时间:2011年08月08日各相关获证组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9月2日发布了新标准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将于2011年7月1日实施后代替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在该标准“前言”中说明了GB 6566-2010与所代替标准相比有7项变化情况,各相关获证组织应积极获取该标准文本。
组织分析了新旧标准变化对瓷质砖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认证要求的影响,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7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的产品须按照新版标准的要求实施认证。
二、在2011年7月1日前,依据GB 6566-2001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应在2011年7月1日后的最近一次监督检查或专项检查进行验证,确认符合GB 6566-2010标准后,换发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有效期终止日期不变。
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于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注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有关变更事宜,请与 产品公司宗薇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邮码:100048
电话:010-88411888转560 传真:010-68437171 E-mail:zwei@cqm.com.c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9月2日发布了新标准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将于2011年7月1日实施后代替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在该标准“前言”中说明了GB 6566-2010与所代替标准相比有7项变化情况,各相关获证组织应积极获取该标准文本。
组织分析了新旧标准变化对瓷质砖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认证要求的影响,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7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的产品须按照新版标准的要求实施认证。
二、在2011年7月1日前,依据GB 6566-2001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应在2011年7月1日后的最近一次监督检查或专项检查进行验证,确认符合GB 6566-2010标准后,换发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有效期终止日期不变。
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于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注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有关变更事宜,请与 产品公司宗薇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邮码:100048
电话:010-88411888转560 传真:010-68437171 E-mail:zwei@cqm.com.cn